1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2015年1月开始,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开始按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按照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015年月缴费指数=2015年月缴费基数∕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缴费后,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员请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慎重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后,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办理变更。个体参保人员应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缴费,不要重复缴费:一是直接在省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选择档次,开具银行进账单缴费;二是与技工交流中心签订存折代扣协议,向技工交流中心书面说明缴费档次后,继续代扣缴费;三是由煤炭社保中心代理缴费,请说明缴费档次后,继续代理缴费。参保人员可于2015年12月20日之前缴费,之后为系统结算期,不再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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