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年起启动“银龄行动”,年满60周岁的广州特困户籍老人和常住老年人将可享受24小时不限地域的意外伤害保障。有媒体认为,少数老人在摔倒时讹诈好心人的现象,有望随着老人的推广而减少。按照市民政局前天公布的数字,广州户籍老年人超133万占户籍人口16.03%。面对广州老年人口发展速度与比例,任何有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的社会行动,都值得期待。具体到“银龄安康行动”,突破了意外伤害险不能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的现实尴尬,具有破冰意义。花费不多,一旦发生意外需住院,老年人将能享受每天60元,最高可达180天的意外住院津贴,按目前的医护费用,基本上能满足请护工支出,对中低收入阶层意义不凡。
至于另一个问题,能否减少老年人摔倒时讹诈好心人现象,我倒没有那么乐观。个别老人或家属讹诈好心人,成因复杂,最大诱因还是钱。那么,这个意外伤害综合险能否帮助解决这一问题?显然作用不大。一方面是覆盖率,除了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低保、五保等老人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斥资购买之外,其他老人还得自行购买,因此未必每一位摔倒的老人都购买了这种。另一方面是保障率,这个商业保险只是解决老人因意外住院的照护费用,而不是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与后者相比,照护费用不足挂齿,个别老人要讹也不会讹这点小钱。扶摔倒老人是一果多因,在不同维度切入剖析可以得到不同解释,找到不同的“病因”。
于道德,是一个集体道德水准滑坡问题;于信任,是一个陌生人社会的信任问题;于经济,是一个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于,是一个执法理念问题;于救助,是一个公共救助细节问题……任何单方努力都无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以前讨论得比较充分的是法官释法问题,后来有些地方就出台法规:在无法确认责任的情况下,法官应作出有利于扶助者的判决;查实是讹诈行为,要严惩讹诈者。可惜,法规变革来迟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人们干脆躲着走,不扶了。拉阔视角,扶摔倒老人问题也许不必如此纠结。在西方一些国家,公民出现人身安全、意外,法律一般不会强加给普通公民以救助的责任,救助应是政府、公共服务组织的责任,公民只要尽到告知义务即可。只要公共服务足够细心、周到,老人摔倒时,接到公众报告之后,警察、医生能及时赶到,尽到救助义务,就不必将“扶与不扶”的两难问题摆在普通公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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