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办理社保的流程也是一个重要的细节,只有办理成功了,社保才能发挥作用。
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社保的流程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二、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征收,单位参保必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项基本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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