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平邑县的刘先生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称,2013年他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由于粗心导致保险过期、忘记了审车,被交警部门罚款2600元,对此感觉不理解。“保险过期、忘了审车,被罚款2600元,感觉不合理。”
8日上午,家住平邑县的刘先生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称,2013年他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由于粗心导致保险过期、忘记了审车,被交警部门罚款2600元,对此感觉不理解。据刘先生介绍,2013年7月份,他花了9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小货车,并在当月进行了过户。“由于是初次买车,一些具体情况还不了解。”刘先生说,没想到8月份车辆保险、年审都到期了,“开车时我看着车辆上面交强险标志、年审标志都贴着,也就没有在意。”刘先生介绍说,2014年1月6日下午3时许,他开车到平邑县城时被交警拦下,说车辆脱审、保险过期,让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花了1200元购买了车辆交强险后,我就来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说车辆违规,要罚款2600元。”刘先生说,当时他就疑问,便询问工作人员,车辆就脱审、保险过期4个月,怎么要罚款这么多,“他们说保险过期要处以2倍罚款是2400元,加上审车费200元,总共2600元。”随后,记者联系了平邑县交警大队,核实后,违法处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说,让刘先生交纳2600元符合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未交纳交强险上路的,一经发现补齐保险费后还要处以保险费2倍的罚款,加上审车费200元,共计是2600元,任何人不能以各种理由免于处罚。”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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