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先生过马路时未走斑马线,而遭遇交通事故,对此,他要求保险公司及车主赔偿8万余元。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33岁的王先生起诉称,2012年6月26日,他步行至丰台区樊羊路附近时,被刘先生驾驶的汽车撞成骨折。经认定,刘先生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王先生步行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刘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先生负次要责任。
在法庭上,刘先生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无异议,但认为自己只应承担60%赔偿责任。他称,自己给王先生支付过医药费4.5万余元、现金2200元。
保险公司则同意在交强险的分项限额内赔偿王先生的合理损失,并称王先生应承担30%责任。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遭遇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进行全部赔偿,因此,为了给我们提供更好的保障,需要我们遵守交通规则。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