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相关政策,宁夏对今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年限、标准进一步明确。
补贴范围为,具有宁夏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
不包含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补贴年限和标准分别为,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底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期满且2020年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在2021年继续申报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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