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以打猎为生的人少之又少,若是还能见到打猎这种场面,要么是住在大山里面的居民,要么就是打猎爱好者,后者的可能性更大。打猎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获得狩猎体验感,因此打猎逐渐演变成一项娱乐活动。但是,打猎一般需在深山进行,也需要一定的工具,是具有一定危险系数的活动。今天要介绍的案例就是由打猎引发的误杀事故,以及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意外险理赔纠纷。
一、案例介绍
福建顺昌县大干镇的肖某与卢某是虽然不是亲的兄弟,可是多年的好友下来,也和亲兄弟差不多。他们而且有个共同的爱好-----打猎!在2018年11月19日傍晚的时候肖某和卢某,还有卢某的弟弟,三个人一同前往山上打猎。而且为了获取猎物,三人是分开走了不同的小路。
因为天色已晚,山林光线暗淡。所以在一片树林,卢某仿佛是看见野猪跑进山林,于是开枪,结果枪击位置传来一声惨叫。卢某连忙跑过去康才发现,地上躺着的是自己的朋友肖某。肖某的颈部血流不止,卢某慌忙呼叫了卢某弟弟,一同把重伤流血不止的肖某背到山下。
不过遗憾的是,肖某经紧急赶来的120急救医生判断为死亡状态。
在意外发生后,卢某连续多日情绪都低落。自责了多天后,因外界指责的压力和卢某误杀了好友的内心压力,所以卢某在家喝农药自杀。而肖某和卢某的家属在各自家里整理遗物时,发现肖某和卢某在2017年12月28日均在某保险公司顺昌县支公司购买一款年缴费288元,保额是15万元的意外险。
在2019年1月2日的时候,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涉及到枪杀案。所以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县公安局调查取证,核实肖某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而且一周后,保险公司便将15万元理赔款打入肖某家属账户中。
不过卢某的死亡,因为死亡为自杀,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范围之内,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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