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以来,各省市都迎来了首个“复工潮”,然而官方并未公布疫情的拐点,复工带来的大量人流会给当前的防疫带来新的挑战,那么作为普通员工,如果在上班时不幸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
通知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哪些不算工伤?
1、对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具备法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确定了,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医护人员,如果从事的不是疫情的防治工作而被感染,一般也不属于工伤的范围。
2、不是医护相关职业的,一般公司和单位职员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难认定为工伤。
下面我们再看一看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算作工伤,但是新冠肺炎它本身不能算作一种意外事件和意外伤害。
从先行法律看,上述情况不属于工伤。是不是一定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目前,各地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也作出了一定解释。有个别地方规定表示,如果能证明感染新冠病毒确实和工作有关也应该认定为工伤,但大部分地方规定,一般员工是不能构成工伤的。
简而言之,主流观点认为其他职业感染新冠肺炎应该不算工伤。
工伤是如何赔偿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可获得以下几大权益: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对于其他工伤待遇,要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以及各省市相关标准计算。
疫情与保险
当前的疫情防控依然比较严峻,做好必要的防护必不可少。可以考虑通过配置一些特定的商业险来转嫁当前的风险。比如带有新冠责任的保险,这类型产品一般为一年期产品,价格也便宜,适合全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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