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警方获悉,乌鲁木齐市首起倒签单套取保险金案告破。
据了解,去年12月17日,某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报警称,公司发现私家车主陈某的出险车辆和投保时验车的照片在外形上存在细微不符现象。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照片,民警发现两车确有不符,与车主取得联系,并讲明利害关系。12月18日,陈某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投案。
陈某供述,2012年9月23日凌晨,他驾驶黑色尼桑轿车在小区行驶时,与停靠的一辆奔驰越野车发生事故。因其购买的新车未办理车损险,陈某需承担两辆车的损失。于是,陈某找做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商量补买保险进行赔付。
23日,陈某找到一款与自己车型相同的车辆,拍摄照片上传到网上,并在李某处办理了保险。半个月后,陈某从保险公司拿到了两车的赔付款2.5万元。据了解,陈某和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警方将于近期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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