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获悉,今年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经敲定,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274元为基数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2274元的60%为基数收缴,缴费基数调整从1月1日开始算起。
2010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为两个档次,按高档次基数应缴:2274×100%×20%×12=5457.6元;按低档次基数应缴:2274×60%×20%×12=3274.56元。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提醒参保人员,请按自身标准将2010年度应缴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到指定代扣缴费的存折,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将补收2010年1月至6月新、老标准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从2010年度开始长沙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由当年的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改为自然年度,以后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请于当年的12月份按标准存入到指定代扣缴费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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