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有的待遇经历过几次变化?

loadingloading
[提要]1951年5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退职养老职工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1个月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1953年1月1日至1958年2月8日,死亡的退休职工,

1951年5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退职养老职工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1个月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
  1953年1月1日至1958年2月8日,死亡的退休职工,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2个月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另按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付给6--12个月死者本人工资的救济费(本人工资)。
  1958年2月9日至1978年6月1日,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发给50—100元的丧葬补助费,另按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付给相当于6—9个月退休费的抚恤费。
1978年6月2日以后,按现行规定办理。即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2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但近年来,部分省市对职工死亡(包括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做了适当的修改和调整,在执行中应注意本地区标准的变化。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