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是国家非常重要的经济部门,也是国家确定的、第三产业中重点发展的龙头行业。为此,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扶持,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和直接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地经营,并创造平等公正的外部环境,让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大胆创新,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上下协调一致,共同致力于我国保险事业稳定健康,持续高速地发展。 其次,要再加快保险法规建设的步伐,及早规范保险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与经营行为。 国内保险业恢复至今,仅在早期颁布了少量法规和条例,此后几乎没颁布过一部保险法规,从而导致高速发展的保险市场既无法可依,也无从管理和监控,呈现出一片混乱。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客观上迫切需要加紧保险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并颁布一系列保险法规,如《保险法》《保险业法》《财产保险法》《人身保险法》等,以便早日规范保险市场上的各种不正当竞争与经营,使保险经营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保险市场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并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再次,要迅速培育市场机制,尽早建立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并逐步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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