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最新统计资料表明,1992年我国保险业务总收入为41.39亿美元,排名第25位;保险深度和密度也有所提高;但从总体而言,我国保险业仍处于世界下游水平,也是少数几个人均保费不足5美元的国家之一,与我国的综合国力及世界大国地位极不相称。 就保险市场而言,仍处于创建和完善阶段,保险市场很不规范和健全,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亟待解决,以迎接挑战。因此,大力发展保险事业,健全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既是适应保险业改革开放,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迫切要求,也是健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需要,是保险界共同奋斗的目标。 目前,就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而言,可用一个“乱字来概括。具体表现在;(1)保险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保险市场缺少法律指导和监督,处理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从而制约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2)保险宏观监督及管理不力,导致保险市场经营混乱,行业、部门甚至于单位滥办保险现象严重。(3)保险市场竞争不规范,行政干预多,竞争手段也不合理。(4)保险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不均衡,并呈畸形状态。(5)社会性、政策性及商业性保险界限不清,保险经营管理缺乏科学性。要改变这种混乱状态,大力发展,不断完善保险市场,应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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