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何先生在昆明工作住酒店,当天不幸坠落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发行了系高坠落死亡,排除他杀人的检查意见。事件发生后,妻子李女士发现何先生在生前曾投了受益人为儿子的保险,申请了理赔。
8月24日,何先生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认为何先生的死亡可能是自杀,不是事故,所以做出了"难支付保险金"的决定。
李女士在多次与保险公司交通中发现,由于自己对保险行业的知识不足和了解,很难自己一个人从保险公司里拿到理赔金;于是在网上寻求帮助时,看到了专业做保险理赔的保优赔平台,通过与专业的理赔专家沟通分析后,决定把本案委托给保优赔,由保优赔帮忙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2020年初,在保险公司单面关闭沟通渠道后,由保优赔的律师帮李女士向罗平县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5万元。
经法庭审理证明,何先生生前投保的主要保险是人生终身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附加一年短期保险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受益人为儿子的小信。保险合同签订后,何先生缴纳保费6000元。
据此,罗平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信保险金25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