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范围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包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在街道办理退休的社会退休人员,同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医疗补助。
浅谈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申请条件
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申请条件为:1、凡在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包括享受住院医保待遇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下同)、门诊大病治疗(指已在区县医保办办理门诊大病登记手续,并在定点医院进行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同位素;介入、中医药抗肿瘤治疗;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等七种精神病治疗)和己在区县医保办办理建床登记手续的家庭病床治疗,并且医疗费收据结算日已超过医保生效日之后30天免责期的被保障人,除住院起付标准和自理医疗费用外,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申领补充医疗保障金。
2、住院治疗:在医院结算医疗费用后15天即可申请;门诊大病治疗:在医疗费累计总额达到6000元或发票在15—20张时每隔三个月申请一次,家庭病床治疗:在医疗费累计总额达到2500元时或每隔六个月申请一次。
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申请资料
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申请资料:1)医疗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县医保办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和医疗费专用收据复印件;2)出院小结或门诊大病登记单原件、家庭病床建床病史页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养老金存折“户名”页复印件:5) 参保单位(即本人原单位)名称、参保编码和参保日期。
另外,补充医疗保障金给付标准为:1、住院治疗和家庭病床治疗。1)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该费用的6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届于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该费用的7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2、门诊大病治疗,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的5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3、如果有部分治疗日在30天免责期内,则按免责期后的治疗日占全部治疗日的比例,给付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障金;如果有部分治疗日超出保障期,则按保障期内的治疗日占全部治疗日的比例,给付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障金。4、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累计最高给付限额四万元。
以上就是对“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能及早的购买一份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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