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的推出,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也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详谈补缴养老保险的范围
专家介绍,享受补缴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数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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