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的出事后遭遇四面楚歌黑的哥在无暇运营时,将黑车借给熟人去跑,不料该熟人在营运的路上却与另外一辆车相撞,损失惨重,黑的哥仅修车就花了3.8万元。因属于非法营运性质,黑的哥在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后,将两个熟人告上法院索赔。
昨从武汉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黑的哥的诉请已经被驳回。据介绍,31岁的林某有一辆黑色现代牌私家车,整日以这辆车跑黑的为业。去年10月2日,林某的好友夏某找其借车,称借给熟人营运,林某顾及朋友关系,就与夏某一起将自己的车开到汉南区纱帽镇交给夏某的熟人于某。不料,同年10月4日,于某在非法营运过程中与另外一辆车撞在一起,车辆损毁严重,好在车中人无大碍。林某将撞得不成样子的爱车送修,共花去修理费3.8万元,拖车费1800元。后来,林某将夏某的车子私自扣押,夏某支付给他1万元后,林某才将车辆退还。事后,林某找保险公司理赔,却被告知因为在出事时该车辆的性质已由私家车变为非法营运车辆,保险公司拒赔。
无奈之下,今年8月中旬,林某只得以借用关系为案由,将好友夏某和于某告上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车辆的修理费与拖车费。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在不仅没有任何抵押担保手续,甚至连对驾驶其车辆的人身份情况也不过问、也没有叮嘱对方注意对车辆的使用安全的情况下,本身应付一定责任。从违约责任角度看,二被告均不是合同相对人,林某的请求于法无据,遂将其诉请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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