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没病没痛当发财。可见,从以前到现在,医疗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为了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问题,我国不仅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为看大病问题出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但是,不同地区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就看看其中的成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成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支付比例有变动!
为防止因病致贫,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该项《通知》对成都大病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有了一定的调整。
在这之前,成都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为77%。据该《通知》有关规定,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将会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分成不同的等级。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一次性住院费用最高支付比例为90%。
该《通知》还规定,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罹患重大疾病需要报销的,只要是符合大病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所有费用,支付标准为70%。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治疗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累计支付的药品费用不超过15万元。
根据该《通知》的调整之后,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罹患重大疾病的时候得到的保障更多,并进一步的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小编建议大家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之后,最好还是为自己再投保一份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因为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保障毕竟是面向所有人的,可是每个人的需求又不一定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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