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参保了基本医保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北京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大家了解吗?一起来看看。
百姓身边事,北京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北京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医保的规定参不多,参保人罹患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以及服务项目目录。医保规定的自费项目或自负部分补充医疗保险亦不予报销。
1.参保人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经医保和(或)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报销后,再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免赔、限额等标准按与用人单位合同约定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报销。
2.根据与用人单位的合同约定,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险和其它相关规定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计报销限额为8000元(合同另有约定报销限额的按约定办理)。
3.参保人的子女是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且是中国国籍的,不论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可享受50%的报销比例, 报销项目和上限额度根据合同约定执行。生病时需在公立儿童医院或区县(二级)以上医院就医。
如果子女有参保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需经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结算完毕后再由补充医疗报销。
以上就是对北京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简单介绍,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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