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发展机动车辆拥有量的逐渐升高,买车人的商业保险观念也随着逐渐提高,顾客在购买车险时,应认真阅读车险条款和有关要求,切勿发生下列四种状况。 ? ? ?一忌:不足额投保。有的买车人为了更好地省保险费用,不足额投保。这般,投保人能够 节约一点保险费用,但假如产生安全事故导致车辆毁损,将无法得到足额赔付。 ? ? ?二忌:超量投保。与不足额投保反过来,有些人手上本来是一辆低档车,销售市场价值小于10万元,却擅作主张超量投保,非把保额定值在二十万,不正确地觉得多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了时“巨额理赔”,事实上它是一厢情愿。在保险理赔车辆车辆定损时,车险公司严苛依照保险理赔车辆的具体损害明确赔付额度,假如车辆的具体价值仅有10万元,车险公司的最大赔付也就不容易超出10万元。 ? ? ?三忌:反复投保。在我国保险法要求,重复保险的保险费用总数超出商业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的总数不可超出商业保险的价值。因而,买车人多买一些商业保险也不会获得超价值赔偿款。 ? ? ?四忌:投保保险险种不全方位。机动车保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全车盗抢险等三类主险,也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错责任保险、起火损失险、夹层玻璃独立粉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各保险险种担负的义务范畴不可替代。 ? ? ?权威专家见解:顾客在购买车险时,足额投保就可以,即车辆具体价值是多少就投保是多少。此外,顾客在挑选车险险种时应当考虑周到,既不可以为了更好地划算少保,也不可以不加分析盲目跟风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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