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省好多个保险费,车辆脱保后也敢开上道,結果不但钱没省出来,反而赔了一大笔。昨日早上,台州高速交警队徐向道详细介绍说,一场安全事故,一次心痛,让一个一直不愿交保险费的买车人近几天总算通窍了。记者暗访:“此次安全事故让驾驶员李某赔了2万,又罚了6900元。“徐向道详细介绍说,让驾驶员总算相通的安全事故产生在2月25日。那时候,李某安全驾驶其自己全部的皖J01216号超重型普通货车,行车到甬台温高速路台州市段往温州市方位170KM(离台州市出入口也有一公里)处,因未与前面的车子保持良好的驾驶间隔而与正前方大货车产生高速追尾,导致两辆车损害2万汪义。案发后,当场交警队规定李某提供车辆保险凭据,开展迅速解决。李某吞吞吐吐,手足无措,最终称商业保险手续在家乡,要求便捷解决。因为李某不可以现场出示商业保险凭据,交警队申请办理了扣留车辆手续,规定尽早出示商业保险手续。李某想起要扣留车辆,无可奈何下只能道出内情。据李某交待此车是在2007年8月向别人选购的,那时候车辆保险的停止日期是2007年10月29日,车子检测有效期限是到2008年4月30日,当车子过去了商业保险停止期和检测有效期限后,李某一直都未到车险公司和车管所申请办理续险和车辆年审手续。李某自觉得车辆保险只需保车辆损失险就可以了,其他的保险险种也没有必需,但是国家规定了要先缴纳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交强险以后才可以保其他保险险种。李某感觉那样太亏掉,并且运送经济效益又不太好,干脆不交,因此一直都一拖再拖未去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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