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就是指被保险人假如生存至商业保险满期,商业保险入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中国人寿保险。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恰好相反,在生存保险中,保险金的给付是以被保险人在满期时生存为标准,假如被保险人半途身亡,保险公司既不给付保险金,都不退回已交的保险费用。这类单纯的生存保险如果不多方面限定,便会使不幸者更为悲剧,有益者更为有益,最终很有可能造成 与赌钱特性类似的結果,因此在实际业务流程中一般不因生存保险做为独立的商业保险方式实行,只是额外死亡保险和其他人身险。如在我国现阶段开设的独生子险及其孩子教育婚J· 嫁商业保险等,全是以生存保险做为基本险而额外了身亡或意外事故商业保险。 生存保险的保险费用能够趸缴,还可以分期付款缴纳。保险金的给付能够一次结清,还可以分期付款给付。假如生存保险金的给付以分红保险的方法开展,便是年金险,因而年金险也是生存保险的一种存有方式,因为给付方法的独特性,因而大家将其独立给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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