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客都民意警务”战略部署,推动“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根据梅州支队及兴宁市局《2015年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5月13日晚,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3+2”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一晚查获酒后驾驶3人、行政拘留无证驾驶3人。
当天晚上20时至23时,交警大队组织巡逻一、二中队、侦查中队及6个基层中队,在城区兴民中学、兴东路0753、凤英长廊及基层中队门口路段设立了8个执勤卡点和1个流动巡查组,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全面盘查过往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严查涉牌涉证、酒驾飙车、摩托车超员超载、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整治行动中,黄伟辉教导员及各分管大队领导亲临现场督导整治行动,力促行动取得实效。
20时25分,巡逻二中队在凤英长廊执勤点现场查获酒后驾人肖某红(男、47岁、兴宁叶塘人、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张某浩(男、28岁、刁坊镇人、酒精含量为20mg/100ml)2人。21时许,侦查中队在流动巡查至沿江西路时,查获1名酒后驾驶汽车驾驶人廖某良(男、55岁、兴宁龙田人、酒精含量为20mg/100ml)。整治行动还查获李某、幸某、张某等3名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据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55人次,查扣涉牌涉证汽车3辆、二轮摩托车50辆,查处酒后驾驶3人、行政拘留无证驾驶3人、驾驶摩托车飙车1人,查处其他违法行为37起,整治行动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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