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于去年将夫妻现有的房子购买保险。上年房子起火,车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三万元。不久前,顾某因一起安全事故身亡。在清除遗产时,顾某的爸爸妈妈明确提出三万元保险金应属顾某遗产,她们有权利继承。我想问一下,保险金可否做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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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事故产生后,保险金可否做为遗产继承的难题不可以一概而论,而应按详细情况有所差异。在财险中,夫妇为个人财产购买保险,无论以男性为名還是女性为名购买保险,一旦产生保险事故,车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开展索赔,付款保险金。该保险金应做为夫妇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身亡时,该保险金最先要开展析产,将要归属于一方的保险金区划出去,剩下的保险金才可以做为遗产。而人身险则与财险不一样,在人身险中,当被保险人便是被保险人时,保险事故产生后,应当由人身险合同书中的收益人获得保险金,此笔保险金就归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假如该被保险人身亡后,其保险金就应做为遗产由合理合法继承人继承;但假如被保险人特定由第三人做为收益人,当被保险人身亡时仅有获益优秀人才有权利要求车险公司付款保险金,该收益人是该笔保险金的合理合法任何人,不可以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范畴,进而也就不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从你信件体现的状况看,顾某为夫妻现有的个人财产——房子购买保险,产生安全事故后个人所得的三万元保险金依规应归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所有做为顾某的遗产给予继承。恰当的作法是,先要对三万元保险金开展析产,划到一万五千元归其老婆全部,剩余的一万五千元才归属于顾某的遗产,由其老婆和爸爸妈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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