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那么当然就会知道保险业务是什么了,那么如何来转让保险业务呢?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目的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
在这其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中的业务需要转让的话,那么就要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确立了保险业务转让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原则以及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设定了保险业务转让双方在业务转让过程中应当承担的义务,限定了接受方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一系列资格和条件;明确审批流程,细化申报材料;规定转让方保险公司须征得相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保险业务转让方案。
最后有关人士表明,暂时行使的就是初步建立业务转让制度的框架与基本流程,既尊重了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的自主性,又着重强调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此举对于规范保险公司自愿的市场退出行为,整合保险市场资源,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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