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合同的内容:
(1)从 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A.主体内容。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B.权利义务部分。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违约责任等。
C.客体部分。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D.其他声明事项部分。包括其他法定应记载事项和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 2)从 条款的拟定 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A.基本条款。 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由保险人拟定。B.特约条款。 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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