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中午13时30分,四川省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欧城联邦工地多名工人出现头昏、胸闷、呕吐等症状,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其中4人情况较严重,正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调查。经医院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截至9日14时30分,患病人员共计26人。涉嫌于10月9日中午在午餐中“下毒”致26人严重中毒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中毒的26人均无生命危险,截至目前仍有3人在医院接受治疗。
对于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应该受到强烈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的。食物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中国的老大难的问题,中国自古就留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所以中国的餐饮业也是十分的繁荣,但繁荣之下,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曾经轰动一时的“地沟油”事件就是这一问题的典型的代表。那么如这则新闻所示,如果应为食物中毒导致住院的,意外保险是否赔偿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解述一下啊。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6月15日,王先生和几位同事在簋街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检查结果确诊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张先生单位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门急症保险。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此次食物中毒因个人体质软弱引起的,应该属于疾病,不是意外事故,拒绝理赔。
在这则案例中呢,张先生的遭遇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案例中王先生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
那么,对于何种情况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呢?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当事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如果食物中毒确属意外,则可以进行相应的索赔。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意外的定义是较狭隘的,但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发生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如上虹口第三中心小学300多名师生出现中毒症状,并有200多人留院观察。该校师生都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校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派人员了解情况,证实了师生出现发热、腹部不适、腹泻等症状入院的事实真相,即做出为留院师生治疗先预付保险理赔金,以及为配合救治随用随付,提供全面服务的决定。
如果当事人投保的是住院医疗费用保险的话,对于住院引起费用,不论是意外还是疾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付。如果集体中毒事件的团体投保了团体健康门急症保险的话,由中毒事件导致的门急症的费用在20元以上的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销80%。
而对于集体食物中毒,尤其是经媒体披露的食物中毒案件,保险公司会视个案而考虑按照意外伤害进行赔付。
如果投保了意外险,出险后保险公司就会理赔,那么意外险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出险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将事情经过详细告知,以免错过理赔期限。
二、准备理赔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原件(医疗险、资金险申请理赔可不提供)。
3.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4.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津贴给付型医疗险无需此项)。
6.门/急诊病历/手册、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或处方(定额给付型医疗险只需提供复印件)。
7.受益人(监护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会作出审核。
四、审核如果通过,被保险人即可领取赔偿款。
总结:食物问题一定要注意,意外保险不是全部都赔偿的,所以大家在购买意外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保险条款。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