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推进个人税优健康险的顺利实施,上海保监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下发《上海市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操作办法》,对操作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据悉,该操作办法根据《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实际,对操作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明确和细化。
一是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身份和纳税情况进行验证的要求,同时明确了投保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义务。
二是细化了保单发票应载明的信息。
三是规范了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申请撤单或在犹豫期后申请退保的业务操作流程。
四是建立了信息披露机制,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领域先试先行电子发票等创新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提示:此次上海保监局下发《上海市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操作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了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顺利推进。该操作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身份和纳税情况进行验证的要求、细化了保单发票应载明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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