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早上11时20分左右,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一居民楼发生大火,28人被困于火中,有关部门迅速赶到,扑灭大火,事后22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那么,火灾保险怎么赔偿呢?
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今日发布通报称,1月9日上午11时20分许,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县委书记赖蛟、县长江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紧急灭火。
市消防总队及时协调周边区县消防力量参与救援,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疏散附近居民,并请相关专家对受灾房屋受损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截至17时30分,共搜救被困群众28人、送医就治22人(为呛烟所致,均无生命危险)。目前,明火已彻底扑灭,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房屋火灾保险属于房屋保险的一种,而房屋保险又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范畴。房屋保险所保障的范围是由于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房屋损失。通常情况下,房屋的保险必须是由屋主,或者是住户进行投保的,其保险费率大概是0.1-0.2%左右。当房屋发生损失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价值对投保人进行赔偿,不过最高赔偿金额是不能超过保险金额的。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同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应该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并积极协助,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4.如将家庭财产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要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报案,各保险公司将根据各自的保险金额所占比例计算赔偿,各家赔偿公司赔款合计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5.家庭财产中,如果房屋及室内装璜未足额投保,保险公司要按比例赔偿,室内财产分项承保,按实际损失赔付,但以不超过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
温馨提醒,居民投保一份火灾类保险,以及意外医疗保险,可以在受伤后,获得一定的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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