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晚,男子李某从公寓楼30楼跳楼自杀,不幸砸中了过路的行人小雨和小欣。被砸中后,两名女生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30日小雨的遗体就要火化,作为家里的唯一孩子,小雨的父母将过着孤独的终生,失独之痛让人同情。
南都此前报道,据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25日通报,12月24日20时20分许,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砸到两名行人。附近巡逻民警迅速开展处置,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初步查明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男,31岁,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排除刑事案件。
陈晔表示,28号晚上他受霍某父母委托成为该案代理律师。目前死者父母已经委托其代为处理后续的法律事宜,他会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金额。
目前,受害者家属及其律师团队还未见到坠楼男子家属,且另据陈晔得知,截至30日坠楼男子李某的遗体仍未被认领。
1,非本意的,不是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事先不能预见,客观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
2,外来的,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3,突发的,指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如慢性劳损、骨质增生等渐进型损害则不属于突发范畴;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
被杀者是否获得赔偿取决于其是否购买保险,若被杀者购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需要赔偿。此赔偿不影响B的受益人向自杀者索赔的权利,也就是说,自杀者没有死亡,被杀者的受益人可以向自杀者索赔,同时也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自杀者死亡,被杀者的受益人至少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向自杀者的遗产继承人申请索赔。
意外险不是责任险,若被杀者没有购买意外险,自杀者购买了意外险,无论自杀者是否死亡,被杀者都不会获得意外险赔偿,只能向自杀者索赔。
自杀者是自杀,即使购买了意外险,保险公司都不赔。
1.按投保动因划分
根据投保动因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意外伤害保险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人也可以选择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又称法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国家机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强制施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凡属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施行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无选择余地。有的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还规定必须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则该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
2.按保险危险划分
根据保险危险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可保意外伤害,而不是特别限定的某些意外伤害。实务中大多数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此类,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等。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的一类业务。比如例如,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险只限于在驾驶机动车辆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3.按保险期限划分
根据保险期限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在实务中,这样的产品占大部分,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等。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的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此类产品。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就是一款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但这类产品一般不多。
4.按险种结构划分
根据险种结构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单纯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一张保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单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自杀虽然全社会都坚决反对,但是,由于确实存在这类现象。而且不以他人意志为转移。只能发出忠告。人间的烟火,虽然缺点很多,但都是美的!!值得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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