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禄丰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一名女生坐在地上被多名男生拳打脚踢。中新网昆明5月28日,记者(黄小桐)28日从云南省楚雄州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楚雄州禄丰县政府新闻办公室27晚对网上流传的该县一名女学生遭殴打视频作出通报,经查视频内容属实。
据悉,云南禄丰县当地已经成立了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传视频进行调查,并及时进行了处置,打人的4名男生均已到案接受调查;县纪委监委已启动相关程序对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正积极开展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经公安机关调查,5月25日,李某康(男,15岁,学生)、普某鸿(男,14岁,学生)、李某有(男,15岁,学生)、普某(男,15岁,学生)4人因与朱某(女,12岁,学生)发生口角争执,遂于下午放学后找到朱某将其叫到校外新广场进行殴打。经医院初步检查,朱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
医院初步检查后发现朱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而涉事4名施暴者及家长已向受害女生道歉。学校也已对4名施暴者进行处分,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禄丰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的通报中称,禄丰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相关后续调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发布。
不承担疾病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伤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保险事故的发生必须符合意外伤害的含义,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为前提条件,对于因疾病所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
兼具比例给付和定额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中,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按合同约定定额给付;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则根据残疾程度,按保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给付。
需要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是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区别于其他险种理赔的一个重要特征。为了保证理赔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一般要经过有资质的、权威的伤残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残疾鉴定,请翻看昨天发表的文章同时请收藏好。理赔学院:《意外伤害保险人伤理赔》伤残评定等级,收藏版。
需要现场
现场査勘有时在意外伤害保险中非常重要,它能帮助核赔人员在第一时间确定是否发生了意外事故及意外事故的性质与损失程度。如果现场查勘发现疑点,保险公司会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现场调查不是每件理赔案件必经的环节,因为很多意外伤害发生后,首要的是抢救事故人员,而不是向保险公司报案,往往是向保险公司报案时现场已经清理完毕,已无调查意义。
自杀行为一般免责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自杀的,合同免责终止。自杀是主观上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愿望,而且实施了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而意外伤害必须是“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原因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实,显然自杀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所以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杀时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自杀条款的例外,应视为意外伤害事故,应当予以赔付。
1、猝死
如果因为突然昏厥导致的身故,经医生诊断后,判定为猝死。这种猝死的情况不属于意外,保险公司拒赔也是很正常的。除非是保险合同里,带有猝死的责任才会给予赔付。在购买产品的时候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
2、摔倒身故
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摔倒身故的时候,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被保险人真正身故的原因不是因为摔倒,而是自身疾病所导致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拒赔的。正常人的意外摔倒可能会引起骨折,但不至于造成身故。
3、中暑身故
由于夏季高温,中暑身故的发生率会比较高,这跟患者的身体机能和身体健康情况有关,不属于意外的范畴。像突发的心脏病身故或者脑梗身故,均不属于意外。
4、手术意外和妊娠意外
因疾病引起的手术意外身故,不属于意外伤害,不给与赔付。怀孕后本来意外的风险就比较高,大多数保险产品都会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
5、食物中毒
如果在家里一个人吃了食物而中毒的话,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付,因为食物中毒原因不明,不能判断是细菌感染导致的身故,还是自身肠胃疾病导致的身故,不是非本意原因。如果说一家人吃了这个食物都中毒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给予赔付。
6、高原反应
很多保险产品都已经把高原反应列为免赔条款。高原反应从医学角度来说是属于疾病,不是意外。如果因为职业的原因,需要在高原地区工作,可以购买一份特定险种。
7、探险身亡
一般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大多数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中都有标明。所以在购买之前,要详细了解免赔条款中是否包含这一项内容。
故此该事件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范围,若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应对其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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