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保改革中的卫生服务机构,相信大多数人都还不太了解,下文为此会予以一番介绍。
医保改革中的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服务机构在合作医疗运转过程中处于供方地位,它包括向合作医疗参加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主要目的是促使供方提供适度的卫生服务,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以保证合作医疗健康、稳定、持久地发展。
①性质。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双重性: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维护需方的身体健康,是非盈利组织。经营性:在不违背其公益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提供服务,尽可能多地收入和节余,以保证自身生存和发展。
②构成。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
③作用。向合作医疗参加者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综合性服务,是合作医疗质量的主要保证方。通过保证供方服务质量,从而保证合作医疗的质量,调控合作医疗资金的支出。卫生服务供方提供卫生服务数量的多少、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合作医疗资金的支出。
④特点。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化,人们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需方在使用卫生服务时往往带有盲目性和被动性,这就决定了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卫生服务过程中,处于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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