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文章,我会通过享受对象与管理对策两部分内容,来为大家详解劳保医疗。
享受对象
(1)下列单位的工人(包括学徒)和职员享受劳动医疗保险待遇:①有工人和职员100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②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与附属单位;③工矿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④国营建筑公司。
1952年实施时,享受劳动医疗保险者约1100万人。1990年底,全民所有制企业享受人数(含退休职工)9564万人,医疗费用约182亿元,人均医疗费用190.3元。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约有4115.7万人,医疗费39.8亿元,人均医疗费97元。
(2)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享受部分劳动医疗保险待遇。1990年底,在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劳动医疗保险的约有6636万人。
管理对策
(1)改善费用控制机制。宜与公费医疗制度同步改革,这将有利于减少或避免互为占用的弊端。
(2)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企业自行管理与社会统筹管理的机制是不一样的,前者宜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后者宜由承办单位,如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障委员会所属医疗保险局,或劳动医疗保险基金会统一管理。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