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的经费管理有3部分内容,即:来源、项目、定额,下文对此会予以详细解读。
(1)来源
应由国家负担公费医疗的经费在国家预算中单列一款。经费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经由卫生部门拨付给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对医疗单位,享受单位和个人的经费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地在实施中管理办法不一。单位管理一般是对核定的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在福利费中或预算外收人中列支。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管理办法正在探索之中。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公费医疗支出越来越大。1990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支出43.3亿元,占同年财政支出1.3%。同年度离退休医疗支出62.7亿元,占同年财政支出1.8%。两项合计106亿元,占同年财政支出3452.2亿元的3.1%。
(2)项目
公费医疗经费开支包括下列各项:①享受公费医疗人员正常的医药费开支;②列人事业编制的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经费支出。
(3)定额
公费医疗的预算定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确定,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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