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珠海市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因病情确需转往市外住院的,须经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申请,医务科审核,院长同意后报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未办转诊手续的,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以内,下同)扣起付标准后的50%、参居民医保360元/年标准的为扣起付后的30%、参200元/年标准的不能报销、参未成年医保的为40%。
附:需提交资料(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2)住院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原件;(3)财税统一印制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4)本人的银行账户(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通、广发、华润银行其中之一);(5)在职职工属市外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申请人带齐材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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