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2—15日左右,华北地区北部、辽宁北部、黑龙江东部等地出现分散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天灾之下,巨灾保险机制的缺失再次被摆在眼前。而巨灾保险的推进,最重要的还是看政府推进力度如何,仅靠保险公司是难以完成的。
和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在面对自然灾害时,保险起到的作用差别悬殊。目前在国内的自然灾害中,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的不到10%,究其原因,国民的风险意识较匮乏是主要因素之一。
从保险覆盖面积上来看,发达国家远远大于中国,在风险意识和对于保险产品的购买意识上,也是发达国家的投保人意识更高。在西方,包括财产、建筑、车辆、道路以及各种各样的工程设施都被广泛的投保,这样在遇到自然灾害时,投保人所能获得的赔偿将会更加全面。
针对巨灾险的推进,国内也已有所进步,比如在保监会、财政部出台《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后,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将正式出炉。这样应对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出现后,赔偿更加简单,双方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即可。
但是,被寄予厚望的巨灾保险在国内的推行,却并不算顺利,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其与普通商业保险不同,保险的价格很难确定,价格过高容易曲高和寡,而价格过低往往使得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负担过重。
提示:巨灾保险为何难破冰?总的来说是民众对于保险的认知还存在不足,而专门针对自然灾害所设计的保险产品也有所缺失。当更加贴合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被开发出来,才能有效减轻财政压力,降低投保客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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