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事故后私定抚慰金遭保险拒赔 法院判决应赔偿

loadingloading
[提要]核心提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但当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双方约定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不予认可,拒绝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被保险人

核心提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但当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双方约定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不予认可,拒绝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但当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双方约定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不予认可,拒绝赔偿。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酌定本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2.5万元,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2011年12月,谢某驾驶轿车在江阴市滨江西路与江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发生碰撞,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与江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后,谢某与死者江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谢某赔偿江某的家属各种费用36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谢某向江某的家属赔付完毕后,便向保险公司索赔,没想到保险公司对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认可,谢某不服便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江阴法院。

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保险公司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是谢某单方面与受害人家属确定的,并未征求保险公司的意见,确定的数额亦明显过高,不合理。谢某则认为,他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保险合同中有约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项目包括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保险公司有义务就该笔费用进行理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应赔偿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符合法律规定,虽然赔偿协议系谢某单方与受害人家属确定,但法院对其合理部分应予采信。由于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2.5万元。据此,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了判决。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