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安庆市人社局立足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运行良好。
一是完善保障机制。制定印发大病补充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承办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新模式,发挥商业保险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势,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功能。
二是规范统一招标。采取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招标、统一经办流程、分块运作模式。市人社局统一招标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各县(市)自行经办运作。严格遵照招标规定确定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市及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与中标公司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
三是健全基金管理。建立大病保险专帐,及时拨付投保基金。设立辅助明细账,详细列示大病保险基金拨付情况。在支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费用时及时登记支付台账,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确保基金各支付手续完备、规范。目前全市大病补充保险支付费用675.58万元,受益者达1182人次。
四是创新经办服务。开通手机短信提醒业务,及时通知大病保险的居民报销款项已到帐。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大病保险待遇兑现情况的回访和督查,确保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的及时兑现。开展 进医院访患者 活动,梳理吸收反馈意见,细化完善大病保险经办流程。推行医保窗口柜员制建设,建立前台审理后台办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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