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厦门市正式出台施行《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全面降低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的标准,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
《意见》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医保基金,归并成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待遇上的均等化;进一步缓解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难问题,全面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据测算,厦门的医保新政出台后,每年可减轻参保职工约1亿元的医疗费负担,减轻参保外来员工1500多万元的医疗费负担,减轻参保居民3600多万元的医疗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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