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从10月1日起,我市医疗和生育保险施行“市级统筹”。这是9月26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动员大会上宣布的。
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之初,包括我市在内的多数地区采取了县级统筹为主的方式。由此,参保关系的转移续接存在明显障碍,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结算极为不方便,医疗保险政策待遇难以均等,医保基金收支难以动态平衡。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市级统筹”后,全市医保基金,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征缴基数,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执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率由原来的6%提高到7%。起付标准线、住院报销比例、个人账户划拨等医疗待遇全市一样。常德市以内的转诊,参保人员不承担首先自付费用。首批确定了尿毒症门诊透析等18个包干结算的单病种,个人自付比例最低的仅为包干费用的10%。对医用耗材实施团购,把更多的利益让给参保患者。目前确定了首批团购的心脏起搏器等13种高值医用内置材料。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只需向异地收治医院缴纳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卡全市范围内的定点药店均可刷卡购药。
副市长徐超文在大会上强调,全市各地不管存在什么特殊情况,都必须快刀斩乱麻,如期启动实施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而且统筹的“原则不能变,内容不能少,标准不能低,步骤不能省”。保险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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