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记者从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所了解到,为更好应对疫情,助力焦作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4项新政,惠及房地产企业及缴存职工。按照焦作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4项新政策:
一、降低准入门槛。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公积金项目准入时,对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由总规划层数的1/2,降低至总规划层数的1/3。
二、加快放款速度。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逐月冲还贷”,或使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
(温馨提示:结清贷款本息后如需再次贷款的,需留存下次贷款所需公积金余额,详询12329)。
在计算贷款使用次数时,装修贷款不再计入其中。
四、延长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限。
借款人原申贷时限为签订购房合同(二手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一年内申请,因疫情影响,受理时限延长至解除疫情防控期之日起30日内。
这一政策实施后,之前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职工群众,在结清贷款后,如需购买改善性住房,便可不再受“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这将为职工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融资渠道和资金支持,有效缓解购房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本政策执行日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政策执行具体日期依据省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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