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日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0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自8月1日起,提高全市社会救助相关保障标准。
一、城乡低保:自2020年8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
二、城乡特困:自2020年8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2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4元。
三、孤困儿童:自2020年10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护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60元。
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90900人,特困人员8391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6人,重点困境儿童157人,此次提标,将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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