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同时,延长领金期满仍未就业大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还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期间在现行联动机制测算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今年7月上旬开始,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启动了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截至7月31日,全区已有约2千名失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申请失业补助金。
一、申报范围
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补贴标准
(一)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945元/月。
(二)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283.5元/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
在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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