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虽然购买了保险,但是对具体的保障责任还是分不清,比如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下面保险就来用两个案例告诉你,这两种保险的责任区别。
案例一
福建福州号称四大火炉之一,每到夏天,天气的温度特别高,有时甚至都有四十几度。李老先生是福州人,出去办事,在下公交车的时候,突然中暑昏倒。在大家的帮助中,及时送往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只可惜,抢救无效而身亡。李老先生的女儿为李老先生办理后事后,想起自己曾经为李老先生投保了一份意外医疗保险,于是就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让李老先生的女儿感到吃惊的是,保险公司认为像李老先生这种中暑导致死亡,是不属于意外的,故而拒绝理赔。
案例二
张女士在去年5月份为自己购买了意外医疗保险。在今年2月份,因上楼梯时不注意意外摔倒。此时,张女士已经怀有3个月的身孕了,而且身体上出现多处比较明显的人伤痕。经过医生的检查后,安排张女士住院观察,并进行治疗后,成功保住胎儿。出院后,张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意外医疗保险不是什么都保,它也有免责条款。就比如中暑,它是一种疾病,与患者的身体素质有关,而且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可以预见的,因此,不属于突发事件,它不符合意外医疗的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被保险人怀孕了,导致意外风险增加,很多意外险的产品是将有关妊娠的人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市面上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综上,保险建议,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都要投保。这样才能更好的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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