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有三种境界,第一种是“为我所用”。有的人买了份意外险,因为摔倒骨折,发生不少医疗费,最后得到赔偿,觉得买保险有用,几百元的成本,得到几千几万的赔偿,划算;有的人买了住院医疗,十年过去了,没有用着,觉得亏了,早知道不买。一定要有实际的收获才感受到保险的好处。
第二种是“为亲所用”,买保险目标是解决家庭未来可能发生的生老病死残引致的家庭危机。这是一种小爱,是对自己同家庭成员负责任的体现。目前是业界致力宣传打造的境界。
第三种是“为人所用”,保险公司搭建一个平台,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因为保险而得到帮助,而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坚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信念,因为保险先帮助别人,然后才可能帮助自己,这是一种大爱的精神,是人寿保险经营的最高境界。
人寿保险本身来讲预防家庭财产损失的保险。我们生活中的例子比比皆是。老话也讲,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看病难,看病贵是现在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而人寿保险就是在我们人生出现风险时对家庭财产保护的一种工具。
很多人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人寿保险是一种消费品,而且产品质量本身不高。其实人寿保险只是用今日的资产抵御明天的分险,如若没有风险发生,所花费用是可以退回的。但人寿保险和医保不一样,它不具备强制性购买,而是自愿。在我看来,出险者看病全自费是没有保险(含医保);出险者看病部分自费是只有医保;出险者看病基本免费是有医保加健康医疗险;出险者看病还能赚钱的是有医保加健康险加寿险。
举个例子,某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各项费用共花费10万,如若某某有购买大病险20万及健康医疗险,且医保报销2.7万,健康医疗险免赔额为1万。则报销内容为2.7万+(10万-1万-2.7万)+20万=29万。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更多的人理性投保,理性看待我们生活中的分险。
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爱与责任的表现,也是家族财富传承的很好的方式。
为什么中国人普遍是“富不过三代”,而欧美很多的富人却可以把财富长期传递呢?终身寿险就是很好的方式。
举个例子,我们公司有个客户买了一份保额1000万元的大额终身寿险,年缴130多万,3年缴完,总缴费400万。相当于用400万撬动了1000万。
当然,这1000万被保险人是享受不到的,因为终身寿是“保死”,只有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公司有三项除外责任,比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两年内自杀、被保险人拘捕造成死亡等不赔),受益人才能传承这1000万。
另外,我们可以和信托公司合作,投保人可以把这1000万的保险金做成信托,这样不会把钱一次性直接给到受益人,而是可以通过信托把这笔财富传承下去。
那有人会问,有钱为什么不直接去找信托公司?一是我们是用400万撬动了1000万,利用了杠杆。二是,直接去做家族信托一般门槛都比较高(2000万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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