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有一些用户朋友向小益咨询意外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并且抱怨意外理赔难。其实不是意外险理赔难,而是你没有找到正确的理赔方法和理赔原则。另外,理赔不顺利,甚至还可能是因为一些“近因”在作怪。是不是觉得小益讲的神秘兮兮的,不急,小益将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意外险理赔难,可能是近因原则在作怪
意外险的理赔,意外事故责任明确,自然理赔顺利,但是也有很多意外险理赔容易产生纠纷,主要是近因原则导致的判断引起的。
例如投保人被车辆碰擦,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
那到底是车祸导致的死亡,还是心肌梗塞疾病导致的死亡呢,这就要按近因原则来判断。
所谓近因,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从理论上讲,近因原则比较简单,但在实践中要从错综复杂的众多原因中找出近因则有一定难度。
还是刚刚的例子,投保人被车辆碰擦,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车祸是否是心肌梗塞的诱因,即构成死亡的近因就要看法官如何裁量。
就这个案例来讲,如果车祸与心肌梗塞同时成为死亡的近因;
就必须区别死亡是由于疾病所致,还是疾病仅仅加重了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
如果是前一种原因,疾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免责。
如果是后一种原因,疾病并非决定性因素,意外事故仍然是近因,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意外险赔付的四个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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