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上调。
从2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上限由原来的800元/月提高到970元/月,门诊医疗补助费上限由80元/月提高到97元/月,相应的农村户口一次性生活补助上限由560元/月提高到679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由原来的52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农村户口一次性生活补助下限由364元/月提高到420元/月。据统计,此次失业保险金下限调整惠及3621人,预计多支付118.45万元。据市就管中心人士介绍,市民失业后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即可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数目。
根据规定,在2006年7月以前,城市户口一年可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农村户口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而2006年7月以后,则取消了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区别。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后不得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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