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选择投保重疾险,除了重疾险保障性这一点重要原因外,还有一点就是重疾险中有“提前给付”这个功能,那何为“提前给付”?想要申请提前给付是不是要符合什么门槛或条件?
一、提前给付的条件
首先重疾险提前给付指的是附加在主险后面的附加险,也被称为“生命尊严给付金”。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在你购买了重疾险并且附加了重疾险提前给付之后的三个月内;
如果你确实在医院确诊了重大疾病,满足了上述那些提前给付的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支付给你一笔保险金。
对于患者的家庭来说可以减轻医药费治疗费的经济压力,当然这笔钱可以由被保险人自己来支配,不一定要用在治疗上面。
二、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的区别
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大家会发现有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两种概念,那么到底这两者分别是什么,它们之前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1、提前给付一般是附加险,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被保险人查出了保险范围之内的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提前支付一笔赔偿金,而同时主险的保额就会下降。
提前给付的特点就是保费相对来说比较低,但是在赔付完重疾险之后,寿险的保额可以说几乎就是没有的。
2、额外给付重疾险就是独立的险种,不需要附加在主险上,在被保险人查出了重大疾病之后,保险公司要给予一定的赔偿金。
但是并不会影响到主险的保额,也就是说额外给付和主险之间是没有联系的。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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