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的划分是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量人为出”的要求。通过对基金进行划分,我们可以知道有多少资金可以用于偿付,有多少资金可以用于管理费支出,又有多少储备可以用于应急。
一般来说,可以将基金划分成管理费、储备金、医药补偿费、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社会共济基金和预防保健费。
1.管理费。管理费指用于医疗保险业务管理方面的费用。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人员的薪水、奖金、福利开销,甚至包括一些直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生的薪水以及医疗设备的添置和更新费用等;(2)医疗卫生服务监督、出差、劳务支出;
(3)广告宣传、人员培训、会务、资料报表等公务开支;(4)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5)保险机构资产的折旧及维护费用,如电脑的折旧及维护费用等;(6)考察调研费用。
在美国,管理费为保险费的25%,德国为13%,印度为10.2%,比较低的是加拿大,约为7%左右。
管理费的高低主要与其采用的保险模式和管理手段有关,如一次性偿付的医疗保险模式和服务型的医疗保险模式;完全共济型、完全自济型和共济与自济结合型的医疗保险模式;完全共济型中的综合型(门诊+住院)、住院型和大病型医疗保险模式;手工管理和电脑化管理以及个人账户在用人单位管理、在约定医疗单位管理和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管理等等,它们所需的管理费都不一样。
当然,管理费还与管理体制、领导方式等密切相关。一般地,可根据上年的实际管理费用估算本年度的管理费用,具体公式是:
管理费:上年实际管理费×估计下年物价上涨指数这里假定预测的物价上涨指数不超过上年,为了安全起见,可考虑再加上5%的安全系数。
在我国,医疗保险机构可能是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也可能是财政差额预算或自收自支的企业化管理单位。一般而言,管理费提取的比例大多数为保险费的2%~5%左右,也有的达到保险费的8%。提取管理费比例的高与低,主要应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财政体制状况而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以及设备、办公费、业务费均由财政拨给,管理费提取的比例可低一些;差额预算管理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办公设施等费用由财政补拨,管理费提取的比例也不必太高,提取管理费的比例为保费的2%;而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单位的管理费,提取的比例就要高一些,大致为保险费的5%~10%。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