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郑州的杨阿姨今年55岁了,郑阿姨的社保也交满15年了,就在8月底,杨阿姨和往常一样去集市买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不幸逝世。在处理了杨阿姨的身后事之后,杨阿姨的大女儿就去咨询了社保相关人员,就是她妈妈去世后,生前购买的养老险有赔偿吗?
一、投保人身故,社会养老保险有赔偿吗?
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在投保人身故之后,会做出相应的补偿,但是需要根据保险人所缴纳的不同的险种,来计算。
如果缴纳的是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杨阿姨去世的时候是55岁,是在缴保费的时间内死亡。那么杨阿姨的子女,或者是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杨阿姨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各为4000元,可能不同的省市有其他的规定,同时退还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如果缴纳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那么根据新医保的相关规定,由于杨阿姨是在60岁之前身故的,那么除了政府补贴之外,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得以继承,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但是继承的资金余额,需要在扣除管理服务费之后,才可以进行继承。
其实早在事发之前,杨阿姨的女儿是打算给杨阿姨再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的,就是杨阿姨一直觉得,子女经济压力也大,不舍得让孩子都花钱,所以这事就拖着不了了之。那么,如果有购买了商业保险,杨阿姨发生了这样的意外,保险理赔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二、购买商业保险,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如果有购买我们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杨阿姨的子女作为杨阿姨死后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一笔身故保险金,具体金额要根据其投保时长、累积投保金额等来进行计算。
当然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身亡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解决方案,有些保险公司会选择退还已经交的保费,终止保险合同。
三、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1.保险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
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它可以使人们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品质。
3.权利与义务的对待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国家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商业保险体现的是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没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低收入者,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得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
5.自主性、灵活性不同
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给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给付上受到影响。
关于投保人身故,养老保险是否有赔偿我们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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